上海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4-06-08 13:09:42    文字:【】【】【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312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上海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推动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和该市关于加强基层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的相关工作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近阶段加强和改进该市会计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单位会计工作

发挥单位会计工作的核算、监督职能,对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对会计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财务会计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加强和改进本市会计管理工作的关键,就是要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会计工作。

1、加强会计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准则、制度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管理层对执行会计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加深会计人员对会计标准的理解和掌握,切实指导会计标准的贯彻实施;及时研究和解决会计标准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夯实贯彻执行会计标准体系的环境基础。

2、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继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组织参加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开展内控建设工作交流;促进各单位健全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和制衡机制,规范管理规程,加强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预防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3、进一步推动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研究探索强化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的新举措和新方式,进一步宣传《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引导各单位及其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坚决依法查处会计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会计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以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为抓手,通过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夯实各单位会计工作基础,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升。

4、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加强本市企业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完善中小企业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平台,用好相关数据,为情势分析和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发挥数据库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查询服务作用;加强本市单位财务会计信息化建设,促进会计电算化广泛运用,深化通用分类标准(xbrl)试点,推动相关财务信息应用技术的提高。

(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快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进一步促进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按照《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沪财会〔201326号)的要求,加强相关政策宣讲力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换证工作,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加紧推行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变更、业务预约等功能,为跟踪分析会计人员状况、记录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加强相关监督管理和用人单位选择、评价会计人员发挥更大作用;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宣传先进事迹,引导会计人员弘扬正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2、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创新和丰富相关内容、手段,强化会计人员分类继续教育,研究试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制,进一步完善远程网络教学等现代化培训方式,切实提高继续教育实际效果;研究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培训机构资质和质量标准,采取评估、考核、备案、公示、教师资格准入等相关措施,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严厉打击培训机构乱收费、乱办班、虚假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培训秩序。

3、加大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积极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进一步健全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淘汰、使用的相关制度,形成会计人才培养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会计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和相关工作力度,在抓好企业会计人员《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准则、制度培训的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抓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准则、制度的培训;优化相关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全国和本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行政事业单位中高级财会人才培养、总会计师能力提升等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的推荐和培训工作;不断改进高级会计师评审方法,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财会人员积极参加副高级会计师的考试、评审和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贯彻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管理相关办法,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

4、加强会计类考试考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管理制度,稳妥推进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提高考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考试流程,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建立系统、周密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有效防止考试舞弊等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

(三)规范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发展。加紧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代理记账行业加快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沪财会〔201284号)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切实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实施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促进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加快组建本市代理记账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大力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依法严厉查处投诉、举报或日常管理中发现的代理记账机构违规违法问题,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查处力度。

2、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发展。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及市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加快落实扶持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切实加强相关监管工作。规范行政许可,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查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造假、注册会计师挂名签字和兼职执业等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完善治理结构和强化内部管理,防犯执业风险;切实改进和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加大对执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和曝光力度。

(四)规范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1、加强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级会计管理基础,坚持以村民自愿为前提的村级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原则,实行统一代理记账、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编表上墙公布、统一立卷归档,确保村级各项资金和日常开支的规范管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研究完善村级财务管理、预决算和财务收支审批管理、内部牵制及稽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使相关工作推进有章可循,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3、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会计管理体制,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代理服务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合法、不合理、不规范的凭证,必须退回或纠正,严格把关,确保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4、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村出纳(报账员)和代理服务机构人员的管理,逐步实现村出纳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的制度,做到代理服务机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重视和加强农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培训。

(五)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

1、注重发挥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会计管理工作联动运作,主动加强与国资、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和改进会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各级财政部门为主导,注重发挥会计服务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小微企业咨询培训基地等机构、组织的协调互补和联动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整体提高和会计工作服务效能整体增强,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促进会计管理队伍素质提高。加强会计管理机构及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会计管理人员,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对确因轮岗或其他原因调任会计管理岗位的干部,原则上应具备财会专业学历及相应的从业资质,特别是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和负责宣传、解答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人员,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质);根据不同阶段会计管理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干部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相关专业教育,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或利用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人才培养等平台,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干部开展轮训,不断提升会计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建立加强和改进本市会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各方联动,协调配合、创新方法、服务发展。市财政局将加大对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培训辅导、总结考核等方式,推动会计管理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政监督局应对本单位会计管理机构设置、专业人员配备、专项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调整、补充增强到位,确保会计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工作交流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用好有关政府网站、会计行业网站和相关报刊、杂志等媒体,积极宣传报导会计管理工作要求和动态,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财政部门之间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会计管理工作情况交流,介绍创新措施及成效,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取长补短。

(三)加强工作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动态跟踪、了解分析会计管理工作实施情况,针对问题,进一步调整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找准工作着力点,抓好具体落实,完善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力度。市财政局将根据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各区县财政局和市财政监督局会计管理机构的工作实绩开展考核评比,督促会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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